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 拟授予环工192班孙嘉琪等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反映。联系人:胡昂,联系电话:0518-8589540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3月7日
附件: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3、2024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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