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江苏海洋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规定,2025年6月30日,经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宋思为等21名2025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3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反映。
联系人:胡昂,联系电话:0518-85895409。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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