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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2017-03-17 15:11  

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淮海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个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童志伟(组长)、张东恩、徐国想、李树安、张田林、宋晓凯、马桂珍、王学松、王明艳)。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刘新河(组长)、王改红、李艳辉。

二、复试程序

1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参加完学校组织的报到后,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苍梧校区主楼907室,交材料和查看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1.    准考证。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

3.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    毕业证(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5.  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6.    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7. 思想政治考察表: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学工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盖章后密封,考生报到时上交报考学院。

8. 成绩单:考生应携带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报到时上交报考学院。

2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专业课笔试复试。

3考生按复试安排指定的地点和排定的顺序进行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闭卷,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指定的科目进行,在复试科目多于一门时,以考生选定的科目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满分30分,测试时间由复试专家组掌握。

3综合能力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测试内容为考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满分200分。

外语听力或口语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的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理科调剂至工科的考生加试数学(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考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录取办法

1)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30。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或作弊、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

(3)调剂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药物制剂及其他化学类等可调剂到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被录取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后落实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六、其他

考生一经录取,将及时在化学工程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http://ce.hhit.edu.cn/

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的成绩、录取与否的通告后,若有疑问,可在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18-85895243)或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18-85895402)提出申诉。

其它未作说明的事项遵照《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等事项的通知》执行。

                                           

                                                 化学工程学院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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