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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3 09:22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5人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复试过程中执行统一的评价标准。

三、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统一执行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时间

20203月下旬—2020430日。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

我院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试的组织与监考严格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在线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材料均由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

(四)复试加分项目

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值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四、资格审查

(一)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和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应将原件扫描为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凡有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必须保持公章原有颜色,复印件扫描视为无效),并于复试开始前三天发送至如下邮箱:805629315@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2021年秋季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s://yjsc.jou.edu.cn/info/1027/1063.htm),填写并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10.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11.个人简历以及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代表性获奖证书、本人科研成果等);

上述1-10项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查+姓名”;第11项单独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个人简历及支撑材料+姓名”,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805629315@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复试科目-联系电话”。

五、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和体检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测试是对本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以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注重考察其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200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

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两门,以复试小组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在复试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 2018 8)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三)复试过程

1.考生应根据复试考场与时间段安排提前3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进入本人对应的考场等候。开考15分钟后无故未进入系统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需全程关注系统,掌握测试进度,等候工作人员发送面试邀请。

2.上一位考生复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向下一位考生发送面试邀请,考生应及时接入复试现场。如果考生在工作人员发送邀请后1分钟仍未接入现场,将自动进行顺延,由工作人员顺位接入下一位等候考生。

3.考生接入面试现场后,首先应按考官指令要求,将摄像头旋转360°,全面展示面试环境,确保周围不出现无关人员和考试相关的物品书籍等。复试过程中,考官可要求考生再次展示周边环境。

4.考核结束后,复试小组宣布复试结束,工作人员将考生退出现场。考生退出现场后不得再进入本场考试。

5.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故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的,应立即与学院联系人联系,经学院审查原因属实后,可以安排暂缓复试,等本考场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复试。

(四)复试注意事项

1.研究生招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严禁考生有弄虚作假或替考舞弊等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视情节予以处罚。

2.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向外传播,一经发现,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责任。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按照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发言、回答,不得发表与复试无关的言论。

4.考生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私自离开视频现场或中断视频。

六、复试缴费

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复试前,须登录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交纳复试费(80/生),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6.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我校,必须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逾期没有回复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学院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八、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5+(复试总成绩×0.4)/3。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原则

1学院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并按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排定名次。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

5)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或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九、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准备

(一)设备配置准备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考生需准备一台电脑和一部智能手机。电脑应安装Windows 7或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配备有效果较好的摄像头(720P以上为宜)、麦克风与音箱;手机上应安装学信网APP(远程面试系统首页可下载),同时安装支付宝APP,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双机位复试过程中,电脑为一机位,手机为二机位。

(二)复试环境准备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宽带(WiFi)网络或4G/5G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接受复试。除考生本人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出现在复试现场。

整个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关闭电脑与手机上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如QQ、微信、闹钟等)。保持手机电量充足、通话畅通。考生应正面免冠面对一机位摄像头;准备空白A4纸及书写笔,除在草稿纸上书写外,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和脖子,不佩戴口罩,不戴耳饰或耳机。二机位用手机架固定位于考生侧后方,视野应至少覆盖整个电脑屏幕、考生头部及双手动作。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https://ce.jou.edu.cn/)。

复试考生在接到复试成绩、录取与否的通告后,若有疑问,可在7日内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18-85895413)提出申诉。若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处提起申诉。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接受考生的申诉与质疑。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招生政策为准。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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